武汉刑事律师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
文章列表
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
2018年4月25日  武汉刑事律师

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;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,应当减刑:
(一)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;
(二)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,经查证属实的;
(三)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;
(四)在日常生产、生活中舍己救人的;
(五)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突出表现的;
(六)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 



来源: 武汉刑事律师  


戴涛——武汉刑事律师

13071227777

扫描二维码

掌上律师解烦恼
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3 版权所有 武汉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:13071227777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