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刑事律师
首 页
律师介绍
律师专长
刑事动态
管辖知识
刑罚分类
罪罚轻重
经济犯罪法规
联系我们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刑事鉴定
栏目导航
刑事动态
管辖知识
刑罚分类
罪罚轻重
经济犯罪法规
犯罪状态
犯罪类型
强制执行
刑事鉴定
刑事诉讼
经济犯罪资讯
刑辩指南
刑事文书
文章列表
司法鉴定时限
2018年1月18日
武汉刑事律师
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。如确需延长的,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,可延长至30日。复杂、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,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,并征得委托人同意,可再适当延长。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。
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,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。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,不计入鉴定时限。
来源:
武汉刑事律师
律师介绍
案件委托
专长领域
相册影集
联系方式
人才招聘
法律咨询
律师文集
戴涛——武汉刑事律师
13071227777
扫描二维码
掌上律师解烦恼
友情链接
:
济南商标律师
柳州专业合同案件律师
武汉刑事律师
武汉专业离婚律师
武汉律师
武汉律师所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3 版权所有
武汉刑事律师
法律咨询热线:13071227777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
网站地图